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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銀行之國外分行及子銀行在其所在國法令許可範圍內,應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但所在國之法令與本辦法牴觸時,銀行應將相關事實陳報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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