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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要保機構應於停止收受存款業務之當日,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以書面通知存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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