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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經終止存款保險契約之要保機構,於其存款人依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繼續受存款保險保障期間,仍應依本條例有關要保機構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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