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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委託拍賣契約應以書面為之,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債權人。
二、抵押權順位。
三、執行名義種類。
四、取得執行名義費用。
五、實際債權金額。
六、委託拍賣標的物。
七、拍賣方式。
八、拍賣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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