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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受託機構依本條例規定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得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之規定,由國內外金融機構或法人以保證、承諾、更換部分資產或其他方式,增強其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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