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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準則所稱各服務事業,包括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所、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證券商、期貨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下簡稱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信用評等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證券或期貨市場服務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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