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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證券商與客戶訂立之委託買賣契約經終止時,證券商應註銷其信用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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