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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本準則所列財務報告或據以編製財務報告之各項會計憑證、帳冊、契據、簿籍,其保管年限除本會另有規定者外,依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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