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58條

證券金融事業不得為保證、票據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之行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