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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融券保證金及依前條規定應補繳之差額,得以有價證券或其他商品抵繳之。
前項有價證券或商品之種類及其抵繳標準,由證券金融事業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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