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
但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主管機關就該屆董事中指定一人召集之。
董事會每月召集一次。
必要時,並得召集臨時董事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