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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證券商之公司名稱,應標明證券之字樣。
但依第四十五條第二項但書之規定為證券商者,不在此限。
非證券商不得使用類似證券商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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