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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主管機關對於公開發行之股票,得規定其每股之最低或最高金額。
但規定前已准發行者,得仍照原金額;其增資發行之新股,亦同。
公司更改其每股發行價格,應向主管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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