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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7條

會員得依章程之規定請求退會,亦得因左列事由之一而退會:一、會員資格之喪失。
二、會員公司之解散或撤銷。
三、會員之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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