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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證券交易所應於一定處所備置各上市公司及其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之財務業務資料,以供公眾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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