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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證券交易所提存前條之賠償準備金,應專戶提存保管,非經本會核准,不得為左列以外之運用:一、政府債券。
二、銀行存款或郵政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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