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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櫃檯買賣事業之經理人及業務人員就應執行之業務事項有怠於執行或未確實執行者,櫃檯買賣事業應予以解任、解僱或為適當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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