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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舉違法使用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案件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主管機關應設置檢舉信箱、專線電話、傳真電話、電子郵件信箱或其他工具,以利受理檢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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