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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會計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7條

外國人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執行會計師業務者,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會計師之法律及會計師公會章程。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依法懲處外,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會計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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