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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華僑及外國人向證券商申請開戶買賣有價證券,應檢具證券交易所或期貨交易所登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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