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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期貨經理事業得經營下列業務:一、接受特定人委任從事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
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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