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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期貨結算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時,應即申報本會核備:一、停業、復業或歇業。
二、與結算會員間關於結算交割契約之訂立、變更或終止。
三、章程或其他規章之變更。
四、與外國交易所、結算機構、自律組織或其他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或備忘錄。
五、其他依本法或經本會規定應行申報核備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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