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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結算機構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期貨交易所或其他機構申請兼營期貨結算機構業務者,應依第三條所定金額,指撥相同數額之專用營運資金;其實收資本額如有不足時,應辦理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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