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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商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7條

國內期貨交易保證金或權利金之繳交,得以現金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為之。
國外期貨交易保證金或權利金之繳交,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以現金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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