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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期貨信託事業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得募集以外幣計價之期貨信託基金,其申購、買回以及所應付相關費用,應以期貨信託事業所選定之外幣計價,其選定後,不得再任意變更。
前項以外幣計價之期貨信託基金,應經中央銀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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