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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7條

信託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自行保管期貨信託基金資產者,有關基金保管機構之義務,由信託業執行,並由信託監察人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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