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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公開說明書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一、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應詳實明確,文字敘述應簡明易懂,不得有虛偽、隱匿、欠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情事。
二、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應具有時效性。
公開說明書刊印前,發生足以影響受益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件,均應一併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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