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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之章程,應依公司法之規定。
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章程,不生效力:一、交易者之資格。
二、結算部門之設置。
三、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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