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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一項所稱之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及法人,應符合金管會規定專業投資人之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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