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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派駐證券交易所監理人員監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監理人員每次執行任務完畢後,應就其所為監理事項填具監理報告表,必要時應附具詳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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