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基金淨資產價值之計算與公告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淨資產價值之計算方式(包括不動產估價方法、評估基礎、折舊方式、進行估價期間、淨資產價值計算之期間)、公告期限及公告方式。二、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及公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