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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金融控股公司持有發行全部股份之子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公開發行公司,其獨立董事得由金融控股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之,不適用第五條之規定,餘仍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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