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