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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公營事業取得或處分資產,除應依前章規定辦理資訊公開外,餘得免依本準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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