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準則修正條文除已另訂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