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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不得為徵求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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