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依本辦法提出之申報或申請文件,應依本會規定之格式製作並裝訂成冊,其補正時亦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