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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公司依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之方式買回股份者,應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向本會申報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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