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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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