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中程施政計畫、先期作業、中長程個案計畫之研擬、規劃及協調。二、施政報告、重大個案計畫之管制、考核及評估。三、研究發展工作之規劃、研析、推動及管考。四、金融制度與監理政策之研擬及建議。五、金融市場發展趨勢之研究。六、金融業務之研究發展及改進。七、金融動態之資訊蒐集及分析。八、本會出版品之規劃、執行、審核及評估。九、其他有關金融制度規劃、研究分析及跨單位之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