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財務監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保險精算統計與各種準備金之制度規劃及法規研訂。二、保險業清償能力制度之規劃及管理。三、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制度之規劃與管理及精算學(協)會之監督。四、保險業會計制度之規劃及管理。五、保險業財務、業務報告、預警系統之管理。六、保險業資金運用制度之規劃及法規研訂。七、保險業退場機制之規劃、管理與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監督及管理。八、其他有關財務監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