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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受託處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訂定協議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通用法規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協議之內容,涉及現行法律之修正或應另以法律定之者,主管機關應於協議訂定後一個月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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