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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工作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通用法規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除事蹟卓著或情形特殊者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積功晉等。
同一事蹟不得頒給二種以上之獎章。
但頒給外國人者,得不受頒給等次限制。
本獎章及附發小型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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