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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人事法規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經管人員移交,應就經管業務、事務、財物等編造移交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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