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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兩岸法政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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