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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兩岸經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財團法人應以國幣為記帳本位幣,並以元為單位。
但得依交易之性質延長元以下之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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