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基本法規目

法規章節: 第46條

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所稱主管機關,指中央主管機關。
前項中央主管機關,依所涉事項之性質定之。
不能定其主管機關者,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確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