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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基本法規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準用就業服務法第五章至第七章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第四條第三項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得予特別規定;其辦法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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