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會對於中介團體經授權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各項業務交流事項,有指示、監督之責。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