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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經核准者,依本標準之規定收費。
但政治檔案以外之檔案,於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得依其規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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